近日,邓先生通过朋友的介绍,在网上一个平台陆续投资了三万多元,本想着靠此获利的他没成想结果却是血本无归。那么,他投资的是个什么样的平台,被诈骗的钱又流向了何处呢?
今年三月,邓先生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好友。互相寒暄几句后,对方表示自己有门路可以带他一同“致富”。有钱赚,这是个好事。邓先生于是便按照这位好友的推荐,在一个叫“星耀”的平台上进行投资理财,按照对方的要求转账给不同的账户,每天挂机可以获利十元到三十元不等的金额。就这样,在对方的精心指导下,邓先生开启了自己的“发财梦”。
但是这个“发财梦”不久之后就破灭了。邓先生陆续往平台内充值了三万一千多元钱,期间提现五千元左右,之后就再也无法提现了。从获利到亏损,直至资金清零,损失了两万多元之后,眼看血本无归的邓先生马上联系平台,没料到此时对方竟然失联了。预感情况不妙的邓先生,赶紧报警求助。接警后,汇丰责任区刑警队民警立即对受害人的资金流向展开侦查。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被害人邓某的钱有多笔都转入了陈某和谢某两个人的银行账户中。
通过多日的研判分析,民警迅速锁定了两名涉案嫌疑人的身份及落脚点,并在重庆警方的配合下将二人抓捕归案。而通过突审,民警发现这两名嫌疑人居然还涉嫌其他犯罪活动。
经过讯问,两名嫌疑人交代,他们此前在重庆市做兼职的时候,认识了上线吴某,吴某要使用他们的银行卡“洗钱”,然后可以获得“洗钱”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自己的好处费。只需要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帮对方完成转账的操作,动动手就可以拿到一笔提成。听到这样的“好事”,陈某和谢某两人一拍即合,当即按照“上家”的指示,自行办理了银行卡,开通了网银、手机银行等网上支付的功能,提供了个人信息。
期间,为了转账成功,陈某和谢某甚至提供自己的人脸识别,帮助“上线”吴某进行身份信息的认证,成功完成数百万元的转账。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谢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务必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受到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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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并州之剑》黄亮 多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