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在网络上看到过轻松挣钱的兼职?
你有没有碍于情意帮朋友转过账?
当心!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一、案件实录
2023年11月22日,文山州马关县一男子贾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据其供述如下:
“今年的8月份,我在网络上发布了找工作的相关信息,之后张某便联系了我,让我用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帮他们转账,其实就是洗钱,每次赚得所洗金额10%的佣金。张某告诉我,如果用自己的卡会被银行风控,让我找其他人的卡或者支付宝进行操作,于是我便联系了其他人进行转账,并给予一定好处费。一共帮助转账1万余元,获利1千余元。”
贾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大家还需警惕碍于情意帮助朋友、兄弟或亲戚进行转账的行为,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以下违法兼职不能做
01帮助诈骗分子取现的工作不能做
不少不法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会雇佣人员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有些兼职工作是帮其买贵金属等,并许诺高额报酬,其实这些工作就是充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洗钱的“工具人”。
02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的工作不能做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或是充当线下“卡头”“卡贩”,为了一时的利益变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些被卖出的大量“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使不少人因骗致贫,同时自己也会因此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03搭建GOIP、VOIP的工作不能做
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他们会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使求职者在国内租房搭建虚拟拨号设备实现远程操控手机卡,给国内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来实施诈骗。通过这些虚拟拨号设备将境外电话转化为境内本地电话,增大了迷惑性,导致受害人更容易被骗。
04冒充客服电话引流的工作不能做
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话务员”,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按照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05线下推广引流的工作不能做
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要求事主扫描二维码或是用拉人建群、发送虚假广告来免费领取小礼品。而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骗分子进行地推式引流,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作准备。
以上这五种兼职工作,看似门槛低来钱快,其实都是在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请千万不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