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躺在家里就赚取零花钱,特别适合宝妈和学生党……”相信很多人都看到过这则广告,殊不知,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诈骗陷阱。
2019年,安康市紫阳县东木镇的王某和双安镇的胡某、黄某从微信好友处获悉兼职刷单赚钱的信息,通过朋友圈发布刷单虚假收入广告为诱饵,引诱他人参与刷单,以此吸引他人交纳会费获取上线返还的高额提成。几人通过其微信好友介绍,向诈骗组织“凤凰商盟”交纳599元会费成为代理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兼职刷单广告发展下线“拉人头”,三人从每名受害者交纳的会费中获取200或300元的提成,相继有多名群众在三人的诱导下受骗,财产受到损失。
近日,经紫阳法院经审理,被告人王某、胡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然使用自己的微信或介绍他人使用微信参与共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充值、刷单返利诈骗是一种多发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骗子一般通过网页、QQ、微信等发布充值、刷单信息,承诺交易后返还高利,并以“零投入”“无风险”等方式诱骗受害人,一旦受害人相信并投入金钱后,发现无法退款时就容易被诈骗份子利用,一不小心成为诈骗团伙实施犯罪的帮助犯。受害人以大学生和待业群众较多。在此提醒广大广大群众,明辨是非,保持清醒,切勿因与他人方便或贪图小利,做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或网络赌博的帮凶,让自己深陷囹圄。
文/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张松 通讯员彭玉罗 实习生翟楠茜 张昕怡